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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防范通过微信朋友圈采购口罩的通知
2020-02-25

各当事人:
近日因企业复工,急需大量采购口罩等防疫物资,为防范合同诈骗,通知如下:
符合下列情形的,极有可能为诈骗:
1、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大量口罩库存信息的;
2、发来供方是公司的口罩供货合同,打款却要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的;
3、口罩价格明显低于当前市场价的。
如果打款后对方不发货,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杭州仲和法律咨询事务所
2020年2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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